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毛宁同志孕期结束后进行了相关未检项目的体检并合格,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经中共安阳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拟录用毛宁同志,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
公示电话:0372-2550413
中共安阳市委宣传部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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