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就业见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洛人社〔2019〕83号)精神,经检查评估,确定洛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2023年就业见习单位,开发见习岗位2个。
附件:岗位一览表
收藏
订阅
小程序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