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永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核减

永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结束,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2024年永新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和医疗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中关于“第一类和第三类人员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但第二类和第四类人员开考比例一般不能低于1:2,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应调减岗位计划数”的要求,经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部分岗位选调人数,现将核减或取消的具体岗位人数公告如下:

岗位序号

选调单位

岗位名称

选调人数

核减人数

选调人数

2024003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县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安排到县旅游景区管理办工作)

2

1

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人事争议仲裁院

1

0

1

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1

1

0

县教体局

县教育体育发展中心

3

1

2

县发改委

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

1

1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企业服务中心

3

1

2

县工信局

县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

1

0

1

2024002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县文物保护中心

2

2

0

永新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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