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原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卫办医发〔2015〕62号),按照《河南省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评审细则》《静脉用药调配中心验收标准(2016试行)》等相关标准,经审核,光山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达到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执业标准,拟准予开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业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
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匿名及逾期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376-6369875
地址: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T01窗口
邮编:464000
202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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