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铁铺镇关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充人员的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指引》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35号),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北安村1人放弃乡村公益性岗位出现缺岗,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聘,拟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共服务类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在铁铺镇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1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能够接受管理;

(三)具有铁铺镇户籍;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不良嗜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五)招聘对象为: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等群体。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正在缴纳或领取养老保险的(企业、机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灵活就业人员);

4、在企业担任法人、股东兼管理人员的;

5、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

6、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如农村村“两委”成员、计生专职等)。

7、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8、身体条件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8日—5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等有关证明到村提出报名申请,填写《铁铺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铁铺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四)民主评议

各村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五)审核公示

各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乡镇负责对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审批反馈

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罗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铁铺镇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铁铺镇组织各村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铁铺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7637695530

监督电话:13782934589

罗山县铁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铁铺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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