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事业编】河南省科学院研究生院2025年面向省科学院系统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招6人,12月18日~12月19日报名)

招录编制:事业编

招录地区:郑州市

岗位类型:教师

招录人数:6人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12月19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补充河南省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科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院面向院系统单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研究生院为河南省科学院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内设综合部、招生部、教育教学部和学位部。主要职能任务为负责省科学院研究生院具体筹建工作、负责学位点、导师队伍建设,承担研究生招生、联合培养、管理及教育国际化等工作。

二、选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计划选聘不超过6名一般工作人员。

选聘范围为河南省科学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举办的省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人员和使用地市编制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胜任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不足三年的指参加工作以来情况)。

5.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1日(含)之后出生。

6.具备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在职期间取得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无法通过资格审核)。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省科学院机关、各二级单位聘用的未满首聘期的博士研究生或首聘期满但尚未确定聘期考核等次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曾被判处刑罚的(含缓刑)。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试用期的或服务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中,聘期、影响期、试用期、服务年限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30日。

(三)其他要求

1.与省科学院院领导、研究生院领导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不得报名。

构成该类关系的应聘人员,如隐瞒关系、未提交或不如实提交关系材料的,后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2.与省科学院机关干部和院属单位领导人员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书面材料,对双方关系进行详细说明。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由院人力资源部、研究生院共同组织。

(一)发布公告

由院人力资源部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本次选聘有关事项,可现场或电话咨询院人力资源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河南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330办公室(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崇实里228号)。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8:00至12月19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时应提交纸质报名表(2份)、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包含大中专及以后各阶段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社保个人参保证明(1份)。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截止后进行,由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反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聘程序。

(三)面试答辩

本次选聘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加体检人选按要求参加集中组织的体检。

2.考察。研究生院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研究生院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选聘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研究生院统一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岗位均为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入职后根据适应情况分配至具体部门,均不直接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入职人员设置半年试用期,不服从研究生院工作分配的或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

2.在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方可以对面试答辩、体检、考察等事项作出适当调整,变更事项将及时发布通知。

咨询电话:0371-65750070

监督举报电话:0371-65722587

河南省科学院人力资源部 河南省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研究生院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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