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合同制】潢川县关于公开招募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成员的公告(招若干人,01月09日~01月24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潢川县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若干人

报名时间:2026年01月09日-01月24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高质量推进“技能河南”建设,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师资管理,提升培训质量与效果,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建立全省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优秀技能人才加入师资库,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教学任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全县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一线高技能人才、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行业企业专家、非遗传承人、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等。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教学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3.熟悉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范或行业技术规程。

4.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教学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

5.自愿服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主动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教学任务。

(二)资质条件

1.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

2.专业实训课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

3.高技能人才放宽条件:被评为中原技能领军人才、黄河大工匠、市级及以上优秀专家、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非遗传承人,或获得中原技能大奖、中华技能大奖,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不受上述学历限制。

4.技能等级要求:所持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应高于拟执教职业(工种)的等级。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311号)。

5.教学经历:原则上应具备一年以上相关职业技能教学或培训经历。长期从事补贴性培训教学者优先。

(三)禁止情形

1.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教师不得申报。

2.在职公办学校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其他机构任教的,须取得任职单位书面同意。

3.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者。

4.曾受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

5.其他不适合担任职业技能培训师资的情形。

三、招募流程

1.招募工作全程通过“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www.hnrrcz.com)线上进行。

2.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请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3.审核推荐: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并汇总推荐至省厅。

4.备案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备案,生成“豫职培师”备案号,并在信息系统首页公示5个工作日。

5.入库聘任:公示无异议者,正式纳入“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可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教学任务。

四、师资管理与考核

1.动态管理:师资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放申报,按季度进行审核入库。

2.规范使用:入库师资须严格按照备案的职业(工种)和等级开展教学,主动公示备案号。

3.年度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从出勤情况、教学效果、教研能力、专业发展、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与师资库资格挂钩,对不合格或违规者将予以清退。

五、政策支持

纳入师资库的教师,将有机会:

1.承担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2.参与省级、市级教学研讨、示范教学、师资培训等活动。

3.在评优评先、技术交流等方面获得优先推荐。

六、报名方式与咨询

1.报名平台: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www.hnrrcz.com)。

2.咨询电话:0376-6871155(潢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

3.政策文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311号)

我们热忱欢迎潢川县各行各业技艺精湛、热心技能传承的优秀人才积极申报,加入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共同为培育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打造“技能潢川”品牌、服务潢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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