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级医疗队伍建设,保障辖区群众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经拥翠乡卫生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辖区内居民优先)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岗位:乡村医生
2.人数:3-10名
3.工作地点:拥翠乡7家卫生室(服从卫生院统筹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卫生事业,有长期服务乡村意愿。
2.身体健康,能胜任村卫生室日常诊疗、公卫、慢病管理等工作。
3.服从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与工作调配。
4.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身份证为准,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护理、社会规培生等专业,已持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等资格证可放宽至中专。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刑事处罚、开除公职、吊销执业证书者。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审查、处分期未满、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提供虚假材料、有不良执业记录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招满为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
3.地点:拥翠乡卫生院办公室。
4.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
1.卫生院对报名材料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核
1.面试+技能操作:基层常见病诊疗、公共卫生服务、急救技能等。
2.择优确定拟聘人员,不设笔试(以实操与综合能力为主)。
(四)体检与公示
1.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五)聘用
1.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注册、待遇核定等手续。
四、待遇保障
1.执行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基本药物、公卫服务、一般诊疗费等)
2.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培训、职称晋升等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15887313337) 吴老师(17387272124)
医院地址:南涧县拥翠乡长虫街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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