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豫卫人函〔2025〕22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县区招聘计划需求,全市共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132名,其中:临颍县30名、舞阳县46名、郾城区27名、源汇区10名、召陵区19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分两个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次招聘
招聘岗位全部为免笔试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招聘对象为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生,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第二批次招聘
结合第一批次招聘组织实施情况,适时开展第二批次招聘。第二批次招聘不再设置免笔试岗位,报考县级医疗机构的须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卫生院的须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面试。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毕业的在校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4.凡涉及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例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6年3月满2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工作网站为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请报考者持续关注网站查看,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luohe.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第一批次招聘程序
第一批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经现场报名及面试资格确认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在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1.现场报名及面试资格确认
(1)时间
2026年3月3日9:00-3月9日17:00。
(2)地点
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楼901房间(郾城区天山路6号)。咨询电话:0395-3936006。
(3)现场提供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②漯河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升学历的考生依次分别提供各个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
④报考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
⑥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3,加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⑦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报名且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查阅相关考试信息。
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应试者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3.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加试一场面试。参加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不影响同岗位其他考生的成绩排序。
4.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5.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第二批次招聘程序
结合第一批次招聘结果,确定第二批次招聘岗位和计划。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面试。
1.报名与信息初审
第二批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考试信息”栏,点击“漯河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完成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报考者,即可选报岗位。上传照片时,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选报岗位时,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对报考信息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信息初审后报考者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笔试前,不再进行资格预审。面试前,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或线上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应聘资格。
2.取消、核减岗位
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重新选报时间以公告为准。未重新选报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3.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4.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卫生类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阅卷工作结束后,全市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本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报考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分数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应在面试前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认证报告,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面试资格确认时间、方式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查阅相关考试信息。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并发布面试资格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6.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查阅相关考试信息。
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应试者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7.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参加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不影响同岗位其他考生的成绩排序。
8.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9.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0.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9500元,补助3年;对特招的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补助5年。补助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二)纳入编制管理或岗位管理。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服务期内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
(三)职称晋升。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六、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服务期未满擅自离岗等情况均视为违约,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列入“黑名单”,对违约人员限制其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招收,并由签约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约定追回相关补助费用和违约金。单位违约的纳入医疗机构信用记录。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接听):
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95-3936006
临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8839505365 姚老师
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3839530726 高老师
郾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5639577758 谭老师
源汇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7739556566 乔老师
召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3569696886 陈老师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内接听):0395-3601165
附件1.漯河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第一批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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