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需要,三门峡市中院拟开展辖区法院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全市辖区法院计划招聘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74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公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聘用制书记员资格条件的人员。已在法院工作的核定额度外书记员、政府购岗或公益岗书记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
(二)资格条件。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中基层法院的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拘留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等不适宜在法院工作情形的;
8.本人及其配偶的家庭主要成员、近亲属,在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工作的,以及存在其他任职回避情形的;
9.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公开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10.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11.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五、组织实施
市中院在省法院政治部的全程监督指导下,统一组织辖区公开招聘的公告发布、资格审查、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相关工作。
六、发布招聘公告
2026年3月2日,通过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smxzy.hncourt.gov.cn)对外发布招聘公告,此网站作为本次招聘考试唯一网站,请考生注意关注。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8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系统(https://ybm2.qzpta.cn/cn_qzybm/#/guidePage?vhost=hn_smxfy),进入“网上报名”流程,按要求提交、保存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资格条件。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网上资格审查和缴费
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予以公布。
2026年3月2日9:00至3月10日17:00进行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市中院将及时通知其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费用。
(三)报名期间,关于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有关事宜,请拔打咨询电话(0398-2883866)进行咨询。监督电话:0398-2967428。
八、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省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全省同一时间、分区域组织实施,技能考试、面试由市中院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已报名人员,于2026年3月16日至3月21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全部采用客观题,满分100分。笔试考点设在市中院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市中院在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辖区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由省法院政治部统筹,市中院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由市中院委托第三方具体负责,做好笔试考场联络、考前准备等工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前,市中院政治部对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技能考试环节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名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拟参加技能考试的人选须提交报名表(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和有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技能考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技能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由第三方发放技能考试通知单。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技能考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技能考试科目内容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文档编辑、数据报表处理等计算机办公常用技能,满分100分。技能考试费用,根据省财政厅考试组织费支出要求,收费标准为40元。
(三)面试
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详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
根据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形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由第三方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由市中院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递补人员的确定
为及时补充书记员力量,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在拟聘用人员之后,根据成绩排名顺序,市中院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0.5的比例确定递补人员。在本次招聘结束一年内,如有书记员主动辞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等情形发生,按程序报省法院审批后,可按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和递补人员名单,由市中院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smxzy.hncourt.gov.cn)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法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应聘人员对结果有异议的,市中院将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公示无异议的递补人员名单,作为后续书记员额度空缺时递补聘用依据。
十三、待遇和保障
省核定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由用人法院依照相关规定标准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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