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5〕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6年镇平县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促进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公开征集2026年镇平县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
一、见习单位征集对象
县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二、见习单位要求
在县级审批机构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见习岗位。能够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和职业防护措施。能够按时报送见习人员考勤及工资发放证明等相关材料,并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见习岗位要求
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具备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见习补贴政策
见习单位吸纳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见习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这里所指的“未就业”、“失业”是就业见习人员在见习开始前没有缴纳过社保并登记失业。
五、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人员数量占总见习人员数量(不含实际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非正常结束见习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当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 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六、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申请流程
1.单位注册:用人单位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就业服务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点击“单位事项”栏目,弹出用户注册页面,注册一个用户名(4-20位字符)并进行实名认证(输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等真实信息)后,登录河南就业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单位事项。
2.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申请:进入系统“就业见习”,点开“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确定”页面,录入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及其见习岗位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等材料后,提交“镇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申请”每年只能申报一次,当年有效,第二年需重新申报。
3.见习单位及岗位申请还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2)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4)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简介及就业见习人员规章制度;
(6)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及指导老师名单。
七、办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镇平县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镇平县健康南路21号
咨询电话:0377-65915018
附件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附件2: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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