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永城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工作地点服从统一调配,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至24周岁之间(时间截至至2026年4月15日),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B2及以上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经验,满足驾驶要求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2000年4月15日之后出生);
5、身体条件: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的;
2、具备消防救援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或属于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或持有体能训练师、厨师、康复师、车辆维修、游泳救生员等专业证书的;
3、具有摄影摄像、影像后期处理、新闻写作等基础以及新闻宣传相关工作经验,熟练使用PS、PR、Edius等软件;
4、持有B2类及以上驾驶证,能熟练操作大型车辆,熟悉消防车辆装备性能和使用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患有不宜从事消防工作的疾病的;
7、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政审不合格者;
8、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人;
(二)聘用后每年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人身意外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月轮休6天;
(四)提供工作服、工作餐、住宿,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五)工作表现优秀、工作积极者,可享受优先晋升工资档次、入党或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待遇。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永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东方大道消防救援站(永城市东方大道与东外环路交叉口往东20米)
联系电话:0370-5208119135 2314 1666
(接受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30)。
四、招聘方法和流程
(一)招聘流程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在资格审查环节,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驾驶证(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退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两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等材料,到永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东方大道消防站报名,填写《商丘市附件:永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三)体能测试项目及时间:
资格审查通过者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项目:3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冲刺跑。考核标准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执行,测试期间由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派专人对全程进行监督。
(四)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五)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审查要求进行。
(六)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永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招聘名额及报考数量,按照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五、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在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永城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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