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规定,为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河南省科学院2026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00名。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自然科学与高技术研究机构,其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中国科学院河南分院。历经多年创新发展,现有直属事业单位26家、全资企业3家、参控股企业10家,牵头举办省实验室、省产业技术研究院11家。目前,全院共有人员30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00余人,已建成龙子湖总部、中原量子谷、化学化工创新基地、材料创新基地等6个创新基地,拥有分析测试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9个,获批省级以上创新平台45家、院士工作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主办学术期刊5个。
近年来,河南省科学院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战略,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前沿技术领域,积极链接国内外科技力量,融汇省内一流学科和产业需求,持续优化科研布局,集聚高端人才,提升原始创新能力,致力于建设成为以应用研究、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为核心任务,为全省发展提供人才智库与技术支撑的新型科研实体和高能级创新平台,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人才加盟,共创未来。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河南省科学院成立以院主要领导为组长,院领导班子副职为副组长,人力资源部、科研事业部、院直属机关纪委、各用人单位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根据我院事业发展需要,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500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方向及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河南省科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信息2026年度有效,招聘工作贯穿全年,岗位招满即止。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我院研究后,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hnskxy.com)同步发布。我院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实施后续招聘程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我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s://oa.hnskxy.com:48084/kxy_bybm),根据岗位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简历及有关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应包含《附件2:河南省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证明、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上述材料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以PDF格式上传报名系统(大小不超过10MB)。
2.资格审查:在院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结合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院指导下,由我院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科研潜力、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应聘人员需准备15-20分钟科研工作陈述PPT,并接受专家组提问。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我院用人单位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科研诚信、心理素质等情况。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辨识应聘者是否适合从事相关岗位的重要参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省科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进行,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5722680 0371-65750069(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371-65722587(院直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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